inf我没想到江寄风会是那样想我的,马凝安那天跟我说之所以江寄风没删除我好友,纯粹是单纯的觉得好玩,就想看看的我到底脸皮会厚到什么程度,没想到
还说每次看我发那些自以为很关心又伪文艺的信息,他都要在那边笑好久,还会跟别人分享我跟他发的那些聊天记录,顺便对我的长相和身材品头论足一番。
更过分的是,马凝安还说江寄风对于我舔狗行为(之前送过两次手表,还送过一个包,还画了许多他样子的油画,还因为他办的案子为他搜集了许多最新的资料查阅过各种案卷从而提出自己的辩护观点)感到可笑,说我是他见过的最没有自知之明的追求者。
呵呵
马凝安说这些的时候,滔滔不绝,那张眉骨突出的国字脸眉飞色舞。我静静的看着,没反驳,能想象江寄风当时说这话时候薄唇紧抿一脸鄙弃的模样。
起初马凝安的这番说辞我是坚决不相信的,直到看到他跟江寄风的聊天记录。
那么多,还有各种截图,基本上每天他们两人都会聊一下。
也怪不得我每次给江寄风发信息的时候,马凝安会在旁边叽叽歪歪。
原来如此!
也就是那天开始,我才知道
江寄风和马凝安之前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也就是上江市最大的那个江福安律师事务所,而且马凝安还带过江寄风一年。
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江寄风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为上江市的金牌律师,而马凝安则出来单干,在这座城市的偏远区开着一间完全不赚钱的也看不到任何前途的混日子的律师事务所。
“你这人就是卑鄙无耻。”
那天,我一脸受辱的从马凝安的律师事务所出来。
一连几天,班也不上,整天窝在出租屋里,饿了就吃外卖,依旧是蛋炒饭和土豆牛腩,不饿的时候就会坐在窗户边看不远处的开始火红的枫叶林。
一双手无意识的互相抠弄着,直到掌心被浅短的指甲抠弄到渗出血丝,直到摸到手腕上的那根红绳,这才停下来。
马凝安因为我说他卑鄙无耻,好多天没理我,哪怕我去上班,不是出去调查,就是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热聊。
不知道跟谁在聊天,嘻嘻哈哈,粗糙的声音笑的那叫一个刺耳。
我无所谓,这些天因为江寄风删好友的那些理由,喜欢他的那颗心稍稍的冷静了下。
想着自己和他的差异,也好好的在镜子面前审视了一下自己。
苍白的皮肤,无神的已经快成眯缝眼的丹凤眼,脸颊肉乎乎,凸出来把本就小小的鼻子挤在中间,嘴唇也是苍白,整个人也是膀大腰圆,全身上下除了一头如海藻般的绸缎般的乌发之外,没有任何优点。
就这样的,光和江寄风站在一起,就一起天差地别。
更何况,江寄风还那么优秀。
之前在网上看过一些他在法庭上的舌战群“雄”,巧言善辩和随机应变的机智,专业性极强。
而我,到现在还是个实习律师,月薪三千的实习律师。
江寄风因为之前的那起杀人事件我提供的所有材料,他成功的成了董氏地产独生子的辩护律师。
而且,他为那犯罪嫌疑人做的是无罪辩护!
这“无罪辩护”刚出来,网上哗然,一时间,这起杀人事件连续一个星期上了热搜,并霸榜前三。
也因为这个热度,江寄风火到一塌糊涂,不止于的他,连带的还有江福安律师事务所。
因为这,马凝安恨我恨得牙痒痒。每次看见我,都会阴阳怪气的损我,说的最多的还是那“忘恩负义”。
我没做声,心里却开始默默的关注起那杀人事件。
明明是白衣男杀的粉衣女,为什么江寄风要做无罪辩护,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
江寄风
自认识他,第一次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
但好像这种不好的印象总会一闪而过,只要想起他那张熟悉的脸,一切的不好又变得朦胧起来。
到这种时候,总会自己不停的对此自我消化。
不管能不能消化,我越关注这件事的进展,“消化”就会每天的跟随我。
在此消化的过程中,我每天还是会给江寄风发信息,说一些自己对此案情的一些看法,还说如果他再继续做无罪辩护的话,我会去派出所做目击证人。
虽然我很不喜欢这一套,但正义,该维护的时候,跟自己的行尸走肉无关。
只是,这些信息每天发出去,都会出现红色感叹号。期间我用陌生号码给他打电话让他重新加我好友,但他只要听到我声音,想都不想直接会挂掉我的电话。
诶
如此往复,一个月过去。
天气渐冷,枫叶转红,红如火烧的晚霞。
派出所那边出了调查结果,说是“防卫过当”,随后这起案子移交给法院审理。董氏地产富家公子一夜之间从犯罪嫌疑人变成无辜受害者,这种变化冲击整个网络,让本差不多已经对这事消停的事又疯狂的火热起来。
在这起事件中,江寄风一直打感情牌,网上各种角度董公子跪在网红小粉蝶面前的自扇耳光的视频,说到了整顿直播界怪现象的时候了。
还说本身小粉蝶欺骗在先,后来又拿刀出来做过激行为,从而才引发了这起惨案。
这调查结果一出,网络又开始不消停,只是这次舆论风向已经改变。
说的最多的是小粉蝶活该,死有余辜!
这
一时间,我看到那些,五味杂陈。
在网上,我也尝试过就这件事来了个最详细的还原,但才发出去的东西,不到几分钟就被屏蔽,再发,还是如此。
由此,有点无力的我就这件事特意咨询了做了律师多年的老爸。
老爸听完,起初一直不做声,到后来,他说出了简单的一段话后
“老爸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也会做好。”
这
我愣住!
手机这边沉静了许多,挂断后
我决定去找江寄风!
不管他听不听,我会还小粉蝶一个公道!
该付的法律责任当然要付!
这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法则,大原则不能动,难道不是吗?!
只是没想到
我还是涉世太浅,对江寄风的了解不够,对这个社会的认知太浅。
更没想到
这件事成了我人生的一个最重要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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