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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摄政王


“诸位大人们,好久不见!”摄政王走进议事厅,在侍从的帮忙下,解下了剑袋,然后挎在了首座上,懒懒地躺在专属他的座位上。


首相梅斯提利尔见他入厅,挺直了后背,在旁人注视着他的时候,他却将眼神投向自己的前方,也许是胸前挂着手型的印章,给了他力量,让他看起来像一尊骄傲雕刻公鸡。


真是可惜,他家的纹章是金玫瑰,不是史威佛的蓝公鸡。


“大人,我们昨天还一起坐在这里议事。”


“大学士,您的记忆力见长。”摄政王调侃,“真是可喜可贺,希望您长命百岁,能继续为王国服务二十年。”


当太后“遇刺”后,他的精神变得好多了,看这精神状态,其他年轻的学士们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


“摄政王殿下,您太抬举我……”


“昨天我们又收到了多少麻雀人头,又花出去了多少金龙?”詹姆对他慢吞吞的话实在有些不耐烦,趁着话里略微一点的空档赶紧出言,有一秒钟,他为自己选择的时机而骄傲,或许这个插嘴没有比摄政王太后粗鲁。


“詹姆爵士,”一个老态的声音出言,“昨天我们花出去一千三百金龙的悬赏金,哎,平民集会和战士之子的人头不断送来,大部分塔利伯爵的士兵送来,这还好。说实话,其他人送来的,我们只能分辨一部分,确认死者死有余辜,可对其他的我们就无能为力,我怀疑其中很多都是无辜的平民……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分辨,又该怎么保护无辜的人,这实在是遗憾。”


在这个大厅里还敢叫他“詹姆”的人屈指可数——妈的,实际只要伸一根手指就行了,那便是这位财政大臣或者国库经理的哈瑞斯大人。作为他叔叔凯冯兰尼斯特的岳父,他算某种德高望重的人,不过这点在瑟曦王太后眼里可不算什么优点,他老姐向来不喜欢老年人,更不喜欢尊重别人。


妈的,要是他告诉哈瑞斯,她老姐是他杀的,他会感激他么?


“这真是为难……”大学士慢吞吞说,“要是我们全部答应,这无疑在鼓励有些人滥杀无辜,而若是否决太多,则会打击人们的积极性。我料想,当年梅葛王就……”


“我可不是梅葛王,”这次他不得不直接打断他,梅葛王的提法就太危险,而且当事人已经过世几百年,那个凶猛的团体也覆灭了几百年,而近来有可能变成有奶兹的梅葛王已经被他杀了,“我不仅少了一只手,还少了一条叫贝勒里恩的龙,哪能向那种明君学习。”


“但不管怎样,只要是悬赏,总会遇到这种问题!大学士,您说得很对,确实很棘手。”国王之手出言。


浓厚的废话,让法务大臣塔利伯爵直皱眉头。


妈的,要是梅斯提利尔愿意谦虚点,把位置送给塔利伯爵,或许他便会觉得轻松很多。


“我既不想助长他们的积极性,也不想保护什么平民——他们在田地里拿起锄头就是农民,拿起刀剑可能就是穷人集会成员——我只在乎有没有人骗我们的金龙,兰尼斯特和提利尔——”前者他觉得是真实的,但后者他就不确定了,但他觉得加上这个姓氏能够表达礼貌和团结。谁知道呢,现在铁王座最需要团结了“——大方是大方,但他么的,被骗的每一分都会说明我们有多蠢。那些确认杀害无辜而过来领赏的恶人,不用放过,将他们头颅取下了插在抢上就行了,你总不能鼓励这种人的积极性。至于那些无法分辨的,就赏两鞭子让他走人,想要领金龙,却让我们证明,那是懒惰。”泰温公爵对懒惰的儿子和下属,向来不吝啬鞭子,而他用读书认字的结果证明了鞭子对治愈懒惰的效果。但他不必把这些说给重臣们听,“最重要的是,剿灭叛乱的教民是军队的事情,把责任交给金龙,那是自由贸易城邦的傻子做的事,而且,必须承认,我们的新主教干得不错,由神经病发起的叛乱和抢劫变少了很多,不是么?”


“既然如此,我们就如此去做。”史威佛伯爵点头。


“诸位重臣们,就刚刚的提议,举个手表决如何?没有右手的可以举左手哦!”詹姆眼睛扫过出席的成员。


“什么提议?”提利尔公爵茫然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