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詹姆兰尼斯特
“摄政王殿下,让那小子跑了。”佛列蒙的俊脸上此时全是烟灰,一场大战下来,烟火和汗水全部凝结在脸上,但在詹姆看来,远比在君临时帅气。
“妈的,让那小子跑的不是我,而是他的手下。传令,杀死全部俘虏,然后立刻追击。”詹姆对佛列蒙下令,“安排骑兵,联系梅温,让他的步兵快点进发。告诉他,明日步兵必须抵达风息堡城下,如果失期,我就把他脑袋第一个扔到风息堡内。”
大火将风暴地秋冬留下的枯枝一次点燃,詹姆觉得,这可能是风暴地近几十年以来最大的火。
佛列蒙终于聪明了一次。
他率领的骑兵击破一支黄金团的小队,抵达风息堡城下时,那男孩果然没有忍耐住,率领着骑兵和战象向他冲击而来。詹姆觉得,如果那位琼恩克林顿还在,一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而若是那男孩能够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他牵着鼻子走。
在与那男孩短暂接战后,他丢下一些倒霉蛋,而后边打边退,直到将男孩的骑兵和战象引入佛列蒙的角鹿场。
事实证明,即使詹姆对风暴地没有劳勃熟悉,但也比这位冒牌货了解得多。
角鹿场、小石摊、白鹿原、三角岭,年轻时他随着亚瑟戴恩爵士在此绞杀御林兄弟会,走遍了这里的林场、石涧,几十年过去,当初的一个地点依然历历在目,一个个名字依然能够叫得清楚。
那是他的黄金岁月,是他的激情年代。
下完令,他没有停留,从残留的焚烧痕迹上走过,带着自己的骑兵快速向前,将一切落单的黄金团勇士收割。
他们在角鹿场一共相较了三次。
第一次,他利用佛列蒙埋伏的骑兵,将男孩和他追击的骑兵和战象冲溃,进行了反冲击。受惊的战象反而成了他们的助力,他看到战象疯狂溃逃,踩踏着黄金团的战士哞哞奔跑。
而冒牌货在这场战斗中的表现看起来并没有向少狼主和血狼女看齐,而是真的像个初上战场的年轻人,遇到了意外情况后,便彻底失去对军队的管理。
詹姆和他的骑兵抓住机会,调转方向与埋伏的佛列蒙轻骑兵一起将冒牌货的追兵包围。若不是战象实在疯狂,他确信,那个小男孩可能会被他生擒活捉。
那男孩显然没有从第一次失败中吸取教训,或许,被他包围时,似乎彻底看清了他的军队数量,于是第二次他们在角鹿场相遇时,男孩带了更多的军队,而且负责指挥军队的军官也更加富有经验。
黄金团开始稳扎稳打,詹姆几乎没了速胜的希望。
但他似乎突然发现年轻人的弱点。于是他命人将王家的雄鹿旗和他自己的金狮旗打了起来,彻底向对面的年轻人宣告自己的身份,然后用王后给自己的缝制的斗篷将第一场战斗中俘虏的军官莱斯维尔培克的碎脑袋裹起来钉在了树上。他没有忘记用培克在黄金团服役换回的金圈挂在钉上。
他相信,男孩看得懂他这么做的挑衅意味。
呵,他不是认为自己是被魔山砸碎了脑袋的小王子么?现在有个被包裹在金色斗篷里的碎脑袋呢。
他没有等待多久,便等到了勇士团的猛烈冲击。他的骑兵在狭窄的御林道路上拼死抵抗,他们就在这里野蛮血腥地鏖战了一天。
到了傍晚,当他派出的小队已经沿着微笑骑士击垮史蒂芬拜拉席恩的小道越到黄金团身后的时候,主攻方变成了狮子。
他亲自吹响号角,于是他的大军从三面齐出,黄金团在这种意外下,顿时溃不成军,就像当初的史蒂芬拜拉席恩一样。
如果这位冒牌货多学学历史,或许他会知道如何挽回错误。不,他永远也没法学习这段历史。失败者的丰功伟绩,随着他们失败,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微笑骑士和西蒙托因在分别死于亚瑟戴恩和无畏的巴利斯坦爵士手中的时候,他们的一切都开始烟消云散——除了那位与微笑骑士交手便视为毕生荣誉的年轻人记忆中。但那个年轻人也终将慢慢走出亚瑟戴恩等前人为他划好的领域。
天色转暗,在第二次的战斗中,他没有将战果继续扩大,或许,这是小伊耿还愿意尝试第三次的原因。
第三次,他让骑兵撤得更远了。他觉得诸神都在帮助他。
风向从那时起变成了自西向东,呼呼烈风,他觉得是自己西境的身份在加持着这特殊意义的大风。
第三次他没有耗费太多心力,也没有折损过多士兵或者战马。他命人将数座山头全部点起了大火。秋冬的枯枝和散落的树叶,跟随着大风,将所到之处全部点燃。
他在战场上几乎能够听到黄金团的雇佣兵在仓皇撤退。他命令佛列蒙派出勇士冒着可能被大火吞噬的危险,尾随截杀,这加速了黄金团的溃败。
三战三捷让他身后的军官、士兵和随从们欢呼雀跃。
听到命令后,一部分人留了下来,开始执行他的命令,而剩余的,则开始冒着焚烧后森林的青烟穿越狭窄的通道,直逼风息堡。
“殿下,这些战利品?”佛列蒙看着黄金团尸体上挂着的各种黄金、宝石的饰物,看起来十分心动。
“这些战利品属于最终的胜利者。”他拉着缰绳,冷漠地看着眼前的军官,“告诉我,我们是否已经胜利了?我们是否已经将冒牌货的人头砍下,挂在了君临的城墙上?告诉我,我们是否拿下了风息堡,彻底掌控了风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