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端的苏月梦只能听得见沈厌温柔的声音,而看不见他冰冷的神情,心里还在洋洋得意,说不准沈厌心里还忘不掉她呢?想当初她为了牢牢抓住沈厌的心,可是废了不少的功夫呢!她正准备一口答应他的邀约时,忽然觉得不能这么便宜他,于是故作矜持的说道:“不过见面恐怕不太好吧,毕竟我们现在的关系也不适合单独见面。”沈厌曾经没觉得她的声音有什么问题,可如今听着她这娇滴滴的声音,只觉得一阵反胃。他原本把手机声音开着外放,是为了让郝野一起分析。可苏月梦这话一出,靠在沙发上的郝野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捂着嘴巴,身子笑的抽抽起来,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这么矫情的女人,也不知道沈厌当时到底喜欢她哪一点了?还是宋锦书好,温柔,坚强,为人处世也大大方方的,哎,好想见她啊!沈厌见郝野笑个没完,就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色,然后接着跟苏月梦说道:“你真的不准备再跟我见最后一面吗我很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好的结局。”“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跟你见面吧!”听着沈厌近乎示弱的语气,苏月梦的好胜心得到了满足感,于是施舍般的答应了他的要求。沈厌见她答应了,别有深意的说道:“那我把见面地址发给你,今天不见不散!”“好。”苏月梦也愉快的答应了。苏月梦回到家中,秦初言也刚到家没多久,帮她把买的东西都放好了,见到她突然进来还有些惊讶。随后就发现苏月梦翻脸如翻书,前一刻还生气的跺脚,后一刻就高高兴兴,像是前面发生的,都只是他一个人的幻想,可是问她,她又表现出凶狠的模样,“少管我!”苏月梦在说话时就已经给自己化好妆了,脸上是与之前不一样的妆容,显得更为华贵、艳丽,自从和沈厌翻脸以后,看见白色的裙子心里就烦,于是把裙子早就丢掉了,现在只穿那些名贵的不能再名贵的艳丽衣服。其实她那张脸更适合穿素色衣服,可她偏偏独爱艳丽。可能是年少时期不能的叛逆,终于在这个时候逆反心理起了作用,至此她再也看不上淡颜色的衣服,就挑上那一些不适合自己的,在镜子面前照了照,总觉得和以往不同,心里有些五味杂陈,摸了摸脸上发现再也没有和以前一样的面容,变得好像一个粘着金箔纸似的小丑,看了半天还是把妆容卸下了,只涂了一个口红,欣赏了一下自己,便穿上了一件浅蓝色的小裙子,那件裙子和沈厌当初跟她表白时,她穿的很相似。说句实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她其实也是喜欢沈厌的。可是少年的爱慕,终是以金钱名利而平淡了。其实她早就厌倦了,那一张张银票的滋味确实很棒,但是和沈厌每天装腔作势的她也确实很累。没有这些光是表露真实的自己,也会让自己厌恶。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发现完全适合自己的衣服,她并不喜欢素颜色,但是却没有一件深色衣服可以和她匹配。为了好看,还是选择了不喜欢的,为了金钱,还是违背了自己的内心。一直没有正视自己,在镜子面前却是另一副面庞,明明还是同一张脸,却总是有些不同……没有以往的纠结,她又把蓝色的裙子脱了,这件看来还是适合年轻的自己,现在既不年轻,也没有特别漂亮的脸蛋,只是靠着从前的回忆博取好感,没想到现在仔细看看,也算是人老珠黄了。没有一点像从前那般,现在沈厌眼里可没有滤镜,她的容颜不再美丽。所以她从衣柜里挑上了最简单的衣服,没想到只是为了和别人见面,却看清了自己。看来她不再年轻了,美貌不再是她最好的武器,曾经,随心所欲,利用自己天生富有的皮囊而为所欲为,相中东西不得手绝不罢休,只会勇往直前,看来女人一旦只会拘泥于青春,可就真的没戏唱了,容貌不是唯一,钱也不是唯一的,只有自己才是唯一的。可是她却从来就没有想过这点,她认为只要有钱,容貌也是可以一成不变的,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总是可以活的轻松一点,犯了错也容易被人原谅,撒娇也不会被人嫌烦,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在第一眼就看穿对方的内心而漂亮却足够让别人多看你几眼,但是没有人说这种方式就是对的!苏月梦很快的意识到这一点,发现快要耽误时间了,就马上穿好衣服离开家里,离开后又去了商场买了几件舒适得体的衣服,换上之后才去找沈厌赴约。但是这十分不对劲的样子,还是勾起了秦初言本职的兴趣,刚跟上去就发现她居然买了新衣服。这时他心里还在想,她刚刚出门打扮就难道只是为了买衣服吗而且还是她平时根本瞧不上的衣服,心里越觉得古怪就越好奇,越好奇就越想跟上去弄清楚,越跟上去就越发现苏月梦和以往大大不同。无论是妆容还是服装都是不同的,虽然他确实只有出国,这段时间是一直跟着的,可她以前好像也没有打扮这么朴素过……而且,这个时候就越发发现苏月梦其实特别好跟踪,不用特意的躲着苏月梦,也没有发现他,不过可能是因为心情特别好的原因,所以不想管别的吧。否则,以苏月梦的性格,她肯定会大吼大叫的让他滚。其实他和她接触了那么几年,就发现她性格和长相不符,可是奈何她人前会装,否则的话,恐怕真的会和沈厌一样爱上她。苏月梦的脸,妥妥的白月光,和江玟颜是截然不同,苏月梦更像是一朵不沾人间烟火的翩翩仙子,而江玟颜其实如果没有暴露本性的话,也是那种十分乖巧圆滑的人。难怪姓江的那家伙那么守财奴,也敢把国内公司交给女儿管,看来江玟颜还是有些本事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