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诺顿亲自将杜尔米送到了火车站。艾米要上学,就没有过来。
他们坐着马车。一路行来,杜尔米望着街边熟悉的风景,一时竟有些出神。他们让马夫将车停
“艾米说,她把她的弹珠送给你了。”本杰明的话语中带着笑意,“虽然是个幼稚的主意,但她一定是希望你一路平安。”
当初本杰明第一次遇到艾米的时候,那颗玻璃弹珠就
况且,这种玻璃工艺
但反正他亲爱的本杰明叔叔和艾米妹妹都是身怀秘密的人。所以弹珠恐怕不是弹珠、古董也并非古董。寻常的白日到了夜晚就会不同寻常。
真正交到杜尔米手中的,是艾米的“眼睛”。
不知道外域的本杰明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杜尔米对此有点好奇。但他已经能够熟练地分开白日与夜晚了。
所以杜尔米就同样笑着回复“当然我想,雾兰已经近
本杰明也笑了一下,他望向杜尔米,温和地说“那么,杜尔米,我也会为你准备一份礼物。等你从雾兰回到谢兰、从森罗海回到奈廷格尔的那一天,我会将那份礼物交给你。”
杜尔米有些惊讶,随后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我会的,本杰明叔叔。谢谢你。”
他已经长大了,足以听出那份言外之意你要平安回来,杜尔米。
来到火车站的时候,肯林恩已经到了。
他背着大大的包裹,四处张望着,瞧见杜尔米的时候,连忙抬起手臂挥了挥,又
本杰明诺普身材高大、目光深邃,不笑的时候显得肃穆严厉。杜尔米习惯了他温和微笑的模样,倒是忘了这位本杰明叔叔对外人而言,可是相当慑人的。
杜尔米说“这是我叔叔,本杰明诺普。这是肯林恩。”
本杰明朝着肯笑了笑,说“杜尔米跟我说起过你。祝你们旅途平安。”他望向杜尔米,隔了片刻,轻声温和地说,“再见,我亲爱的小杜尔米。”
杜尔米挥手和本杰明告别,心中有一种模糊的预感可能要过很久,他才会再回到奈廷格尔。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奈廷格尔会是什么样他有点好奇地想着。
等本杰明的身影已经消失
“是吗”杜尔米有点茫然。
肯一时语塞,他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微妙的感觉。但他的确察觉到一种奇怪的压迫感,让他甚至不敢跟对方搭话。他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情况。
“可能是他看着比较唬人吧”杜尔米说。
肯就将那种感觉抛之脑后了,他随即将注意力放
“整整一天一夜。”
“这么久。”肯咋舌。
前往利文斯通需要一天一夜的火车。好消息是这趟火车班次不少,还车上餐饮;坏消息是如今的火车旅行可以说是与舒适绝缘。
想要
这种求助很少真的得到回应。神明们似乎对人类的衣食住行不屑一顾,很少掺和这些日常生活。
不过一些教派会用这类事情来宣扬自己的威名。譬如太阳教廷的骑士便宣称,凡是日光照耀之地,皆可瞬息前往。杜尔米反正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他又没体验过。
现
快到
杜尔米与肯的火车票是本杰明帮忙买的,这两个年轻人可搞不懂这些事情,仍旧需要大人帮忙。
排队的时候,肯偷偷跟杜尔米说“回头我就把火车票的钱给你。我妈妈说,不能
杜尔米心不
那个
杜尔米对这个男人当时的表现印象深刻,他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迷茫失措,而是相当镇定熟练地完成了测试。这意味着,对方必然知晓力量的存
肯也望过去,然后嘀咕着说“他也是去利文斯通吗我们会不会跟他撞上”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从奈廷格尔前往利文斯通的火车,是长条形的卧铺车厢,其间有一条走廊贯通,走廊的两侧就是铺位;每四个铺位会有一道布帘遮挡,分为上下铺。
杜尔米和肯是相对的两个上铺,杜尔米的下铺就是那个中年男人。肯的下铺则是一个年轻男人,年纪比杜尔米大一些。
杜尔米性格外向,有点好奇地和同行的旅伴打招呼“你们好”
那个年轻男人挺友好地回应了他。他自我介绍说名叫兰斯罗伯塔,是个木匠,从奈廷格尔乡下来的,打算去利文斯通找份工作。
他还小小地抱怨了一下奈廷格尔的情况。
奈廷格尔离利文斯通太近,很多明明能够
对于奈廷格尔的普通人来说,如果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选择还是前往利文斯通。
兰斯的目的,显然是去大城市找份能赚钱的好工作。
于是,杜尔米和肯就说了出海的事情至少表面上,他们抱有着与兰斯类似的目的,虽然是去更遥远的地方讨生活。
兰斯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们,他说“我曾经也想去雾兰闯荡可惜我妈妈没有同意,她一定要我学点手艺。要是可以,我宁愿去那些大船队当个木匠,而不是城里的木匠。”
肯立刻就说“我家里也不那么同意。但我还是出
两人立刻就聊到了一块。
这个时候,那个始终沉默不语的男人,却突然抬眸,意义不明地扫视了这两个年轻人。那目光颇为轻蔑,只是他没说什么难听话。
一般人或许就忽略了过去,但杜尔米可是相当敏锐,他立刻便问“这位先生,您有什么高见吗”
因为年纪的差距,肯和兰斯原本也没指望能跟这个男人搭上话。但杜尔米这么一说,他们也就将目光挪了过去。
三个年轻人的注视显然让这个男人怔了一下。
最后,他低声说了一句像是俚语的话,然后又说“没什么,小伙子们。我只是想说,你们把一切都看得太简单了。去城里的第一要务是活着,去雾兰也是一样。”
他仿佛
三个年轻人不禁面面相觑。
“那您呢,先生”杜尔米好奇地问,“
虽然杜尔米没有嘲讽的意思,但这话却容易让人误会。兰斯挠了挠头,肯咧了咧嘴。那个中年男人则皱起眉瞧着杜尔米。
“而且”杜尔米摸了摸下巴,“您去过雾兰”
杜尔米复述了男人说的那句俚语。那是雾兰的某种方言。
雾兰的语种众多,许多雾兰人都会掌握好几门语言。杜尔米母亲闲来无事的时候,会教他两句。虽然他学得不好,但也能听懂其中的一部分。
那句话是相当口语化的情绪表达方式,近似于谢兰语境中的“真烦人”。
显然,这个中年男人去过雾兰,说不定还
火车晃动了起来,
隔了片刻,男人问“你听得懂”
“我母亲是雾兰人。”杜尔米说,“不过,我从没去过雾兰。”
“你是个混血”兰斯下意识说。
混血。
谢兰人对于雾兰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仅仅是那里奇异的文化、古怪的语言,也同样是因为那里诡异的力量、复杂的生态。因此,对于谢兰的普通人来说,有时候他们会觉得,与雾兰相关的一切都带有某种神秘的、令人不安的魔力。
谢兰与雾兰的混血,甚至有个专门的称呼,“兰介”。若是某地出现了一个混血,那么当地人就会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噢,就是那个兰介人”。
杜尔米无所谓地点点头。
兰斯却赶忙道歉,说“对不起,我只是从没见过混血真抱歉。怪不得你要去雾兰。”
“好啦好啦,我又没觉得有什么。”杜尔米笑眯眯地说,他眯起那双深绿色的眼睛,盯着那个中年男人,“那么,先生,您之前就出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