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老读者的反馈越来越多,哪怕写得时候自我感良好,事实证明也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东西。
评论区有个哥们说的很对,“对一周目的拙劣模仿”,人不能止步不前,更不能不如以前。
这本的内容就断在上架后的序幕“以我残躯化烈火”吧,作为和一二周目一样,当做新书的前篇。
写之前我一直认为写一周目的自己作为作者而言是最不成熟的,无论是节奏的把控,还是文笔或者说各种在现在看来应该很重要的东西都不成熟。但我有意识的去把一些方面想搞好之后,写出来的东西反而不如那时候的自己了,用读者的话说情节变得俗套了,那时候的灵性不见了。
这两天翻了点老书,也看了看自己年轻时写的东西,确实。
安秋秋这个角色其实一周目就有了,而且很早就出来过了,是原定的四女主之一,但这本的展现方式依旧让大伙觉得她这个女主很平,我一些想当然的写法难辞其咎。
本来昨天应该发出来的后续叫《我的青梅恋爱物语不可能这么快暴毙》,第九章叫《森林》,宁牧野因时间魔法弑神的副作用而死,再次回到泰拉,而重生地点则是一周目的森林,他会按照一周目的世界线展开遇到被追杀的夕宝,而衬衬则在城里当着不良少女.....嘛,原定是这样,但一周目上架后有个评论令我印象深刻,牢记到现在:你要善待自己的角色。
我到现在都是个比较中二的人,一直认为作者与角色的关系就是上帝和人类:人类被造出后,上帝就没办法再干涉他们了。角色在脑海里诞生,轨迹便已经固定,衬衬和夕宝的恋爱喜剧最合适的配角应该还是那個纯情的彼得才对,汉尼拔并不合适,没必要为了恰烂钱和全勤再去弄这种恰老读者情怀的情节。
可能哥们真的不太适合当作者,只能写写抽象和烂俗的恋爱桥段,但在各位的支持下这本的成绩依旧还行,首订一千三,哪怕单更三天均订也上两千了,如果爆爆更写到月底也精品了,后面的恋爱日常如果足够有趣,万订或许也有可能。
但想了一晚上,还是重开吧,我希望写出来的东西能让大伙觉得“这比一周目好”、“足够有趣”、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希望我的剧情能吸引我自己,而不是让大伙捏着鼻子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