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定塞北英雄功圆满 第六百一十章 火烧太原城(3)
此时太原城头的完颜平早已是目光呆滞,望着冲天的火光,感受着空气中炽热的气息,听着下方山呼海啸一般的哭喊声,他脑中已是一片空白,一个疑问不停地在他心中回荡。岳飞,他怎么敢?是的,对于能够大破兀术二十余万大军,成名已久的宋朝名帅,他自问从不曾有一丝小觑,从战前坚壁清野,收缩防线,再到太原城下布防。虽然自己已经拿出了十二分的力量,也不曾出城与强大的岳家军浪战,只是固守城池,他自问已经将防御做得足够的好,再加之城坚池深,粮草充足,他更是自信即便不胜,只能使岳飞顿兵于城下,难以寸进。但今日这一场大火,彻底将他对于战况的谋划打了个稀碎。在他眼中,岳家军多年征伐,都可以说是对百姓秋毫无犯,便是金军所部,一旦投降,也很少有杀俘的行为出现,可是今日面对十余万生命,岳飞竟然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就让一把大火将这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尽数收割。做为金军将领,劫掠、屠杀对完颜平已经是司空见惯之事,契丹、女真两族,在当年南下劫掠时犯下的累累恶行在他看来也不过是两国相争应有的损伤罢了,但今日这场屠杀还是让他心中恶寒。如此罔顾人命的行为,在他眼中可以出现在金军之中,但绝对不应该出现在以儒家治世的汉人将领之中。但这又如何呢?事情就这样眼睁睁地在完颜平面前发生了,岳飞用这样一场大火明确地告诉了他,一旦两国交战,为了胜利,那么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都尽可一用。当一个领军将领,尤其是一个谋略过人的将领,一旦不再为道德和情感所约束时,展现出的破坏力是多么可怕。想到此处,完颜平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为了能够与岳家军在野战之时有所对抗,他将两万虎卫骑全都布防到了城外,城中守军虽还有四万之众,但看看那些不断转身呕吐,面色苍白的守城将士,他明白,太原城已经守不住了。也正如他所料一般,熊熊的烈火吞噬的不仅仅是城下守军的生命,就连士气也被吞噬殆尽。大火方起之时,虎卫骑还能组织起数个千人队,试图突出火场。但在冲出火场之后,这些原本在河东声名远扬的精锐精兵才发现,面前横亘着一支周身上下皆是重铠防护的钢铁雄师。如今的背嵬重骑,在这四年之中发生的变化可以说是天翻地覆。随着金军被赶至河东,原本的河西马场再度回归大宋,而固守秦川的吴璘大将对于战马的需求极低,于是一批又一批的河西骏马都被运到了开封。而做为岳家军精锐中的精锐,背嵬军重骑在最早的时候便将原本矮小的滇马尽数淘汰,换上了高大的河西战马。这也意味着就算是在平原上冲击,原本金军的东北马也将不再占有绝对的优势,而背嵬军重骑无论在军备还是战术,甚至是个人能力上,也都已经在这数年的发展之中超出金军多矣。因此,当半数虎卫骑仗着自己马术精良冲出火海之后,还未能展现自己纵横河东的威风之时,便被高宠率领的背嵬军重骑冲得七零八落。无数被浓烟熏红了双眼的金军骑兵在还未及反应之时便被弩箭贯体而亡,剩下的也都倒在了背嵬铁骑挥动的钢刀之下。鲜血在火场前泼洒,完颜平苦练数年的精锐一朝尽灭,这支原本应当展现自己风采的骑兵,就在一场大火中悄无声息地灰飞烟灭了。身在岳家军中军帅旗下的岳飞此时也是难掩心头烦恶,身为一个现代人,水火无情的道理自小便已明白。三十余年的戎马生涯,更是给他心中镀上了一层坚固的外壳。他深深知道,自己虽然行的是岳飞之事,但却并不是真正的岳飞。虽然二者都心怀大义,以驱逐鞑虏为己任,但岳飞的忠义自己始终都未能学会。这一切从自己诈死隐于滇南开始,一切都变了,若说当街刺杀秦桧乃是为国除奸,那么逼高宗退位便已经背离了这个时代的所宣传的大义。而太原城下的这场大火,必将在岳飞一生光辉伟正的形象上涂上一笔重重的污点。这样做真的值得么?曾几何时,自己以岳家后人为荣,当穿越到此处之后,更是将恢复岳飞当年荣誉做为自己的志向。但随着征战日久,自己的心肠也越来越硬。就拿今日一战来说,在战前自己未曾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么?自然不是,但相比较让自己手下的岳家军将士伤亡,自己还是果断地选择了这样的战法。什么有伤天和,奸臣当道之时若非自己替天行道,秦桧还不知要苟活于世多少年,既然天意不可信,那便由自己来扭转乾坤吧。值与不值,这些都已经不在自己考虑的范围之内,他心中所想的便是毕其功于一役,在自己尚能领军打仗之时,将金人驱逐出汉人疆域,至于之后的事情,便随他去吧。这也是在韩世忠攻下山东全境后,岳飞立即派匠作营的工匠去到现代胜利油田所在的位置,一番勘探之后,终于打出了石油。若是放到现代,这些黑色粘稠的液体用处自然巨大无比,但放到这个时代,它唯一的作用便是用在守城之中。于是一桶桶的猛火油被送到军前,当作战略辎重而储备起来。这种情形一度引得军中众将十分疑惑,按理说,岳家军的方针是北伐,既然如此,又何必将这些危险易燃的猛火油携带于军中呢?但岳飞力排众议,最终还是将这批猛火油带至军前,终于在今日一战建功。太原城下的大火足足烧了两个日夜方息,随着第三日朝阳升起,将光辉洒落大地,各处袅袅的烟雾在一阵微风中被荡入半空,昨夜地狱般的战场终于将全貌显现在了众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