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覃烽将宁风眠推进卧房,关好门窗后轻声问道,“今晚要不要看着沈槐之?”

    “不必,”原本看上去累极了的宁风眠此刻却状态极佳,浅色的眼眸绽放出鹰隼般的光芒,“沈槐之城府浅,如果他有问题,也应该是被人利用,今日回门一趟,沈家是没问题的。”

    “可是……”

    “我会想办法盯着他,”宁风眠朝前微微抬了抬下巴,“先吃晚饭吧,也是令人大开眼界,沈槐之虽然是沈家独子,却好不遭人喜爱,午饭之间这沈氏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儿子喜欢吃什么,可见平日的怠慢。”

    “那要不要给沈公子送些饭菜?”

    “不用,他自有地方吃饭。”

    沈槐之回到房间发现桌案的正中央赫然又躺着一封书信。

    打开一看,果然,信中各位好哥哥先是无情地耻笑了一番沈槐之昨日的失约,坐实其小狗身份后又邀他今日再聚。

    呵,今晚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我都要去!

    还好自己昨日白天已经把这个小院摸得门清,沈槐之已经根据昨日的遛弯心得,制定出了完美的翻墙计划,安西侯府今日是决计困不住本少爷的!

    于是沈槐之拉过落栗叽叽咕咕一阵商量,然后就开始耐心地一心一意地等睡在自己隔壁的室友熄灯。

    托宁将军重伤初愈元气未复的福,宁将军雷打不动的夜读还未恢复,更因为今日在沈宅和沈氏夫妇斗智斗勇心神耗费过巨,戌时刚过不久就早早熄灯歇下了。

    等确定隔壁再无声响,沈槐之拉着落栗蹑手蹑脚地往外走,多亏宁将军爱静,这院中居然没有任何下人走动,甚至连始终护佑宁风眠左右的那个覃烽都没了踪影。

    真是天助我也!

    沈槐之昨天就发现,小院连接宁府主干道的一处墙壁有一个凸起的石虎浮雕,那时候只是感叹雕工精湛祝朝工艺是真的不错,现在却发现那浮雕还有别的使用价值——在攀岩时用来落脚!

    于是他让落栗托着自己,然后踩着突出的虎鼻子,吭哧吭哧爬上墙头,刚准备往下跳就傻了眼:墙内墙外的高度差至不至于这么大啊!

    “少爷——少爷——”落栗在墙根小声喊着,“上面情况怎么样啊?”

    “还行!你回去吧!把搬过来踮脚的石头都放回原位!”沈槐之摆摆手,然后小心翼翼趴在墙头监督落栗把石头们都放好离开后,这才开始坐在墙头吹着风专心致志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没事的,跳下去,这也就是四五米,摔不死的!”

    “万一摔残了大不了就也来一副轮椅,大家以后大哥别说二哥。”

    “四五米而已,下面又不是水泥,怕什么!谁?!”沈槐之听到耳边传来一阵风声,下意识扭头朝声响处看去。

    只见墙头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身穿夜行衣的蒙面男人,身形颀长身手矫捷,望着嘟嘟囔囔的自己居然轻笑了起来。

    行刺?

    不对,宁风眠最后是被满门抄斩的,证明今晚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发生也不会危及宁风眠的性命。

    那就不管了。

    “你……要下去?”沈槐之尝试沟通道。

    未果。

    “哥儿们要下去就麻烦带我一脚呗,我腿都麻了……”沈槐之敲着腿,卖惨道。

    没想到的是,那黑衣人听闻此言,竟真的走了过来,有力的手臂紧紧箍住沈槐之的肩,一个飞跃便让俩人稳稳落在地上。

    “谢……”还没等沈槐之说完谢谢,那人便一个翻越又消失不见了。

    望着黑衣人消失的空荡荡的街道,沈槐之嘟囔道:“古人的时间这么宝贵的吗……本来还想问问摘花楼怎么走的呢。”

    “咻——”一枚精巧的小飞镖钉在沈槐之面前右边的岔路上。

    呵,这黑衣蒙面大侠人还怪好的咧。

    沈槐之一路问着好容易才走到摘花楼,一掀门帘差点儿被扑面而来的热浪和脂粉香熏得一跟头。

    报上三位好友的大名后,立刻就有小厮躬身把沈槐之引到三楼的一间雅室内,里面已经闹作一团,歌女的娇笑和三位公子哥的大笑混在一起,作为背景音乐的古筝显得弱小又无助。

    “哎哟!大家看看!这是谁来了!”坐在上座的一位身穿浅蓝色织纹锦袍的公子最先看到门口的沈槐之,一把扔开怀里的软玉温香大叫道。这位一看就是纨绔中的纨绔的叫瞿志远,瞿家世代士族,瞿志远的哥哥瞿志恒是当今御史大夫,由于哥哥过于有出息,生为幼弟的瞿志远就只能负责专心败家,勤勤恳恳地当一名纨绔子弟。

    “哟哟哟!我说谁呢,人家说士别一日当刮目相看,咱们沈公子这别了还不到一日就成宁夫人,再见就是沈小狗了哈哈哈!”另一位白袍公子笑嘻嘻的揶揄道,这位公子哥名唤王进,倒不是什么名门望族,而是浙江富商,专营稻米和瓜果,有钱到令人发指,所以哥儿几个出门玩耍很多时候都是王公子付账。

    “来来来,让我们宁夫人和我们说说,宁将军在战场上这么英明神武,在床上如何呀?”

    这一个问题勾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兴趣,谁不想知道那位战功赫赫英明神武的骠骑将军的床笫秘闻,大家瞬间都安静下来,眼睛都瞪得像铜铃一样望向沈槐之。

    沈槐之被这么多双眼睛盯得一哆嗦,感觉自己简直像是被狼群包围了。

    祝朝因为国家版图大,民族多,因此民风也较其他朝代更为开放,公开议论闺房之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事关宁风眠,以及今后自己命运的走向,沈槐之也拿不准究竟该如何应对才好,于是只得打着哈哈说道:“各位哥哥放过我罢,整个宣城谁不知道安西侯府家规严苛,我若是说多了,各位哥哥不怕明日和我一起去跪宁家祠堂么!”

    “哈哈哈,”一席人看着苦兮兮的沈槐之,俱是笑得东倒西歪。

    “小沈子,”瞿志远一边抹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一把揽过可怜兮兮的沈槐之道,“跟宁将军的闺房秘闻相比,跪祠堂算得了什么!你就随便说说罢,弟弟有所不知道,前日一场宁沈大婚,碎了宣城多少少男少女的心呐!”

    呵呵,再过几年你们就不会这么想了。

    “好吧,”沈槐之仰头一杯酒下肚,指了指自己的眼眶,勉为其难道,“将军功力,诸位哥哥看看弟弟的黑眼圈便可窥斑见豹。”

    大家仔细瞅瞅沈槐之白皙脸蛋上泛着淡淡青色的眼圈,便又是一顿不怀好意的大笑。

    “哈哈哈哈哈,弟弟辛苦了!看来将军不好伺候呢!”

    “谁说不是呢。”沈槐之想到大婚那晚的那句“不可”,咬牙切齿道。

    “小沈子,哥哥可给你提个醒啊,”一位着深紫色缀金丝暗绣华丽锦袍的哥哥一边给沈槐之倒酒一边说道,“宁将军最讨厌的就是纨绔子弟,你呀,可悠着点儿吧。”

    “哦?此话怎讲?”

    “宁将军文武俱是上品,我有一友人以前和他是同学,有次夫子突发急病没来,叮嘱大家在学堂自行温习,一般学生的定性哪能像宁将军一般呢,有一个公子哥就让书童掏出蛐蛐儿来斗,这头一开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差书童把自家的蛐蛐儿拿过来了。”这位暗紫色袍子的哥哥叫田启明,大茶商,和王进家富得不分伯仲,时值此,沈槐之总算把自己记忆中的三位好友和脸对上了号。

    “嗨这事儿我知道,我听一好友说过,结果宁将军看到了,认为有辱圣贤,居然把在场所有的蛐蛐儿全都给砸死了,那些蛐蛐儿可都是不可多得的上品啊!”有一位公子哥给自己倒了杯酒继续道,“我还听说,宁将军因为战术高超,他的长阳军是所有军队中伤亡最少的队伍,于是很多世家在必须服役时都把自家子弟可劲儿往长阳军里塞,宁将军也收,只不过一进去就能把这些纨绔子弟磨得一点纨绔劲都没有,其手段之酷烈,据说是听者伤心闻者落泪啊……”

    说罢,还同情地拍了拍沈槐之的肩。

    而沈大少爷并没有被安慰道,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弹幕:宁风眠讨厌纨绔,宁风眠讨厌纨绔,宁风眠讨厌纨绔,宁风眠讨厌纨绔……

    嘿!这可不就是突破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