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持续了三天三夜,我在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告知文斯我的安排,虽然有些不舍,最终还是决定启程,开启一段属于我自己的故事。
“什么?2戈登?狮子开口也没你这么大呀!你这骑的不是股角兽,是金角大王吧!”
“有什么好稀奇的,不就2戈登吗?你作为军团长,又是富家少爷,不会连2戈登都出不起吧?”
“不是出不出的起的问题,你这明显被人给坑了!你要知道,2戈登可以买10只这样的股角兽!一个中型的游商团队,也不过持有10只,你花这钱都可以一天换一个骑,不重样。”
“我去,这么坑的吗?当时我还被感动了一番,原来是个奸商呀!不过还好,他说过付不起钱可以不给。”
“不给可以,他会诏榜通缉你,以后你就不要再踏入魔族的土地了。”
“果然是无商不奸,魔族人的本性也没好到哪去。”
“请你不要以偏概全。我承认魔族确实有很多利欲熏心的人,但同样也有很多好人。”
“我明白,任何一个种族都会有两面性的东西。现在我该怎么办?”
“租借一头股角兽,大概是5斯维尔(100斯维尔=1戈登)一天,你只要把这个钱,和这个字条放在骑兽身上,让它回去就好。我再送你一个人族的骑行生物,毕竟你骑一个魔族的魔兽去人族的地盘,很明显是去挑衅。人类的货币是这种金属条:金银铜三种,是人族境内的稀有矿石铸造,具体的货币价值,我不是很了解,但我可以先给你两根金条,五十根银条,加三百根铜条,至少够你在人族的地盘生活一段时间。”
“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人族的东西?”
“军事机密。”
突然有点舍不得文斯,虽说跟他认识的时间不长,感觉已经把它他当成自己的好友,不仅在魔王前替我说话,还慷慨解囊,给我准备这么一大堆东西。
“刚好我要去北边办点事,顺便送你一段路。”
他给我准备的是一只头上长着鹿角的白马,据说叫做“马鹿”。因为这个名字,我都不敢直视这个坐骑,生怕智商会受到影响。
“对了,上次看到哈卡送你的盔甲已经破烂不堪,所以我特地为你准备了一副新的盔甲。”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将盒子打开,一副银灰色的盔甲跃然眼前,十分端庄。不同于哈卡给我的盔甲,这副盔甲十分轻薄,但看得出,质感和硬度方面,都强于之前的那套。
“这可是魔族最好的十三副盔甲之一--幻银游龙。”
“如果没猜错,这盔甲的主人应该是你吧?你把你的盔甲给了我,你自己怎么办?”
“我几乎不穿盔甲,只有在魔王军事例会的时候,才会穿。那种场合其实穿什么盔甲都一样,我可以重新再打造一副。”
不愧是富家少爷,我也回想起来,那天面见魔王,文斯就穿着这一套盔甲,十分的英姿飒爽。
我收下盔甲后,立马穿在身上。虽然说盔甲很是轻盈,然而活动起来并不是很方便。
“哈哈,你这是什么穿法,你把盔甲穿反了!”
又是穿反这一桥段,不禁让我感叹,却也开始习惯。
同行路上,文斯好奇的问我,与勇者之间的战斗情节,是如何能抵挡住勇者的攻势,还能把勇者打退。我一五一十的将当时发生的场景告诉了他。
“难道说?你,又通过魔石觉醒?进行了二次觉醒?这可是魔族前所未闻,从未有过的大事件!只能说不愧是你啊!还要带给我多少惊喜?哈哈!”
二次觉醒吗?对于我而言,这可能是我的第一次所谓的觉醒,可能让魔兵有意识这件事,在他们眼里,已经算是一次觉醒。
文斯随我来到一处森林,在这里与我分开。
“穿过这个森林,一路朝北,你就进入人族的领地。之后的路不好走,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他再三叮嘱我,说他的盔甲已做了幻化,尽量不要脱掉盔甲,少与人族深交,不要被他们的思想所迷惑。
随后,我便只身一人进入了森林。这个森林还保留着魔族的气息,大部分区域的树冠都已掉落在地上,可见,这里曾经作为战场,遭受了不小的摧残。
小心起见,我将魔力扩散到了空气中。经过上一次的觉醒后,我的魔力扩散范围比之前大了几倍,现在能感受至少50米范围的事物。
在这个森林里,除了原生的动物以外,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人族士兵,似乎是人族的斥候,准备去古格城打探消息。
一段时间后,我走出了森林。出森林的那一刻,我被眼前的景色迷惑了。
森林外,乌烟瘴气,到处都是沼泽洼地,如果让我说,我更相信这边才是进入魔族的地域。
这应该就是文斯所说的涯洲边境吧。
我现在能够明白,为什么东合王国宁愿放弃自己的领土,也要拿下魔族的地段。
涯洲,是由湖泊和沼泽构成的州域,常年起雾,气候极度潮湿。
涯洲共有三个国家,西南角的“东合王国”,南部的“蛮亚南酋长国”,以及东南方的“海沙尼亚帝国”。这三个国家都在跟魔族交战。其中,实力最强大的海沙尼亚帝国,目前内乱中,正在派使者和魔族停战;蛮亚南酋长国因为边境问题,多次与魔族摩擦;东合王国才被魔族(我们)从古格城打退。
涯洲是人族四洲中最弱的一个洲,三个国家加起来,实力还不及巨亚古国的三分之一。换个角度来看,这其实对魔族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一件事。
我小心翼翼地在雾里走着,手里握着那个骑兽奸商送我的指针。和指南针无异,这个指针永远指向同一个方向,只是不知道指的是不是南方罢了。
没过多久,雾气缓缓散去,远处看见青草悠悠的平地,以及两个规模相对较大的湖泊。而在那两个湖泊之间,有一个村落。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人族的聚集生活地,突然有点紧张。
进入村落后,一副死气沉沉的景象。人们似乎都已放弃了生存的希望,都在等待死神降临。
当我踏入村落的那一刻起,所有人的眼睛冒着血光,时刻盯在我身上,像是恶鬼见到大餐一般。
这里我是一刻都待不下去。经过一个大型的建筑,上面刻着“亭湖村”三个大字,此情此景,根本没办法与这三个美妙的字联系到一起。
我想我还是尽快离开吧,即便是天色将晚,我宁可睡在路边,也不愿意在这个村里停脚。
然而,事与愿违,一个看似村长的老人带着几十个壮丁,已将我的去路拦下。
“这位旅者,欢迎来到亭湖村,我们村落已经近百年来没有旅人造访,欢迎你的到来,请允许我设宴款待。”
这位老者看似和蔼,实际让人脊背发凉,“吃人”二字赫然写在他散发的气息中。这里指的“吃人”很有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吃人。
“感谢您的邀请,只是我还有要事在身,今晚必须赶路。”
“不必着急,明天一早我会安排人带你走最近的路,会比你赶夜路快很多。我这就叫人帮你安排住处,你随我来,我们去宴会厅一叙。”
这老人的意图也太明显了吧?都不知道我要去哪儿,已经帮我安排好上路了,上的是西天的路吧?
我的“马鹿”已被几名壮汉死死按住,如果我不从,很有可能发生武力冲突,由于这是人族的地界,如果现在发生冲突,很难说之后的行程是否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将能拿的行李尽量挂在身上,因为我有预感,我即将要和我的马鹿分别。不对,说不定今天晚上能在餐桌上再见。
没想到,晚宴上除了我,还有两位宾客:一个身着白色铠甲的女骑士,以及一个修女打扮的女性。
“今天是我们亭湖村百年喜庆,远道而来三位旅人,今晚就请各位宾客尽兴,享用美食美酒,来人,上菜。”
在我面前,一盘热腾腾的煎肉排,香气四溢,仿佛看见马鹿哥的脸冲着我微笑着说:“来吧,吃我吧,吃了我好上路。”
正当我在给我的马鹿默哀的时候,那个白衣女骑士突然站了起来。
“至高无上的秩序神呐,愿你的圣辉庇佑我们每一个迷失的灵魂。你们这群披着人皮的魔族恶棍,到底是用什么邪门歪道,竟然连至高神都能诋毁。等神的责罚降于此地,我一定让你们不得好死!”
什么?这群人是魔族吗?我在他们身上完全感受不到魔族的气息,不知道这位女骑士遭受了什么,但他肯定有所误解。
“放屁的神,我们生活在此地,百年有余,从来没有收到过神的恩赐,你现在在这里跟我说至高神,我看是狗屁神吧!”
“你!”
旁边那位修女打扮的女子示意那个白衣女骑士坐下,看来应该是他的雇主或是上级。
我现在只想找个角落钻进去,等时机成熟了,从这里逃出去,不想管其他的破事。
“这位大人,在此相遇即是缘分可否与我喝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