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六百九十五章:否极泰来
    天穹之上,月华如水。



    高明程领着黑虎和精灵两条狗,不停的在树林里穿梭着。



    山路崎岖陡峭,但高明程对附近的地形很熟,每一步都走的很稳,绝不会踉蹡摔倒。



    他的手中已经有所收获了,此时他提着两条野兔的兔脚,使野兔倒挂在半空之中。



    不过高明程对此并不满足,他打算多打一些野兔,如果运气好,碰上一头野猪的话,那也行。



    高家村附近的山中,野生动物的种类不多,如果高明程一直走进牛尾岭的深山之中,那么还可以找到不少珍稀的野生动物,但如果就在村子附近的山中,那么最常见的就是野兔和野猪了。



    至于刺猬、田鼠、猫头鹰、蝙蝠、黄鼠狼等,那自然也是有的,但这个不在高明程的食谱之中。



    说起来最近他很少进入深山了,已经很久没看到黄麂和豺狼了,黄麂不喜欢群居,散落在深山之中,难以发现也正常,但豺狼喜欢群居,经常聚众狩猎,遇到危险,还会呼朋唤友前来帮忙。



    以前高明程在山里时,还时不时遇到过,虽然双方没有发生冲突,但遇到的次数也不少,可是近一两年里,高明程却没有再遇到过了,像是山中的豺狼群迁徙到另外的地方去了。



    86年时,高明程还在他们这片山中发现过黑熊和老虎,如今也早就不见身影了。



    动物保护法之所以会颁布,自然也和这些野生动物越来越少有关。



    不过高明程不是道德标兵,他以前进山猎野兔和野猪,现在还是进山猎这些,至于别的珍稀动物,他不动手就是了。



    他们这边的珍稀动物,大多就是飞禽了,一些高明程不怎么认识的鸟,可能就是牢底坐穿鸟。



    不过动物保护法也相当于是一把悬顶之剑,高明程现在狩猎的次数少了,即使狩猎到猎物,也不会大肆炫耀,省的惹人嫉妒举报了。



    越是走进密林之中,光线越是暗淡。



    即使是白天时,在密林之中的光线也较暗,更别说是晚上了。



    各种夜行动物时不时发出窸窸窣窣的动静,偶尔还有猫头鹰的叫声响起,实在令人有点毛骨悚然。



    不过还好,俗话说,不怕猫头鹰叫,就怕猫头鹰笑,如果听到猫头鹰的笑声,那么即使是高明程,都会觉得不安。



    因为对于村里人来说,猫头鹰是不讨喜、不吉祥的象征,一旦家里有人去世,就会引来猫头鹰,另外大家认为如果猫头鹰发出笑声,那么就意味着有人要遭遇不测会死了。



    哪怕重生一回,高明程也是听着这些话长大的,不管这事有没有科学依据,他骨子里就会对此有些忌惮。



    高明程走出那片密林后,立即有月光洒落而下,趁着月光,他将手腕抬起,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他是八点进山的,在山里大约逛了两个小时了。



    这两个小时的收获不多,让他怀疑山中的野兔是不是改道了。



    野兔有走旧道的习惯,就是它以前喜欢走这条路,那么之后它还会继续走这条路,除非受到惊吓,不然它也不爱走草丛里,毕竟它腿短,走草丛不那么方便。



    算了,今天就这样,先回去吧!



    高明程打起了退堂鼓,准备走另外一条路,下山回家了。



    刚走了十多分钟,高明程就停下脚步,就连黑虎和精灵也停下脚步,它们把头望向某个方向,眼眸里尽是兴奋之色,不过它们并没有因此发出狗吠声。



    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它们的狗头,眼底也瞬间绽放出惊喜的光彩来了。



    所谓否极泰来,估计就是这样了!



    他在山里逛了两个多小时,结果只打到两只野兔,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遇到一群野猪觅食!



    是的,在附近山林里,有一群野猪正在觅食!



    虽然未曾亲眼目睹,但光听到那些声响,高明程就知道是野猪,并且还能大致猜测有多少头野猪!



    野猪是白天晚上都会出去觅食的动物,它们的视力也不错,即使在晚上,依旧能够看得清楚,但它们觅食主要是靠嗅觉,并且食物很杂,什么能吃,就吃什么的那种。



    有时候冬天没有食物,它们还会用鼻子拱土,把藏在土里冬眠的蛇扒拉出来吃掉呢!



    听到野猪群发出的动静,高明程简直兴奋的摩拳擦掌了。



    他掂了掂手中的标枪,心想,这把标枪总算派上用场了!



    循着声响,高明程一路摸了过去,他走的又轻又快,全程没有发出大的动静来,等能看到野猪了,他就立即停下。



    高明程弯腰,先把手中的野兔放在地上,以免影响自己接下来的发挥。



    他这属于偷袭,用不着两狗去撵野猪,高明程摸了摸两狗的狗头,一人两狗就默契的藏在树丛的后面。



    高明程紧握标枪,一双眼睛紧盯着正在树林里觅食的野猪,这群野猪正在刨土,土下藏着粗壮的葛根。



    现在葛根的叶子已经逐渐枯萎,根茎中的淀粉含量也开始增多,葛根的口感和营养价值大大的提升了。



    如果人们准备挖葛根做葛粉,那么在整个冬季,都可以去挖,等来年春天重新长叶后,就不能再挖了,因为根茎中储存的淀粉,会化为长叶的能量,到时候根茎中全是粗糙的纤维,没什么可吃的。



    这群野猪的数量不少,一共有十五头野猪,看体型,应该是三头成年母猪,领着一群大大小小的猪,其中有四头小猪看着只有小狗大,大概才出生几个月。



    家猪没有喂食饲料的话,都长得慢,更别说是野猪了,因此同样月份大小的情况下,野猪要比家猪看上去小一些。



    但性子暴躁的野猪,却比家猪难对付多了,家猪如果体型足够大,人们想杀猪时,都得要好几个人去弄它才行,就更别提野猪了。



    高明程的目光直接忽视掉那三头成年母猪,以及那四只小猪。这群小猪大概都是那几只母猪生的,放它们在山里待着,来年春季又能够继续产猪仔了。



    至于小猪,个头那么小,先不说残忍不残忍,关键是没什么肉啊!



    高明程的目光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猪中搜寻了一圈,总算找到目标了,目标也不大,估摸着在一百斤左右,这样的野猪,哪怕高明程徒手搏杀,问题也不大。



    但,如果真胆大的闯过去搏杀,那么就会遭遇野猪群殴了!



    所以,他还是做一个刺客吧!



    刺客隐于暗处,伺机动手,一击即中!若是不中,闪遁而去!



    高明程对自己的准头,还是颇为自信的。在县里居住时,他也保持锻炼的习惯,使身体一直处于良好状态中。



    不过他觉得自己这次,可以做一个简易的靶子拿到县里去,到时候把练习飞刀准头的事也安排上。



    之前他没想这些,是因为小旭旭还小,但孩子长起来也快的很,因此一些基础的练功器具,也该准备起来了。



    这些念头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高明程的注意力高度集中之下,手中的标枪脱手而出,直取目标的项上猪头!



    巨力之下,枪头全部没入野猪的头中,脑受损的同时,野猪轰然倒地,但它还未彻底死去,四肢还在轻轻地动弹,似乎还想尝试着站起来。



    这突发变故,吓的野猪群一下子慌乱起来,黑虎和精灵瞬间朝野猪群冲去,试图将它们撵散,而高明程也在旁边发出嚯嚯的声响,使野猪越发受惊起来。



    几乎眨眼间,大大小小的野猪就跑的没影了。



    把潜藏的危机解决了,高明程不打算在这里多停留,他拎起之前放下的野兔,然后朝地上的野猪走去,用双手握住标枪,稍稍用力,才能把枪头拔出,那枪头卡在骨头里,没点力气的话,连拔都拔不出来。



    高明程先把野猪扛在肩膀上,他动了动肩膀,感觉不太稳,于是又稍微调整了下,重心稳了的话,等下就不用担心肩膀上的野猪会掉下来了。



    “黑虎,精灵,走了!”两狗兴奋的撵野猪去了,并不在这里,高明程吆喝一声,然后弯腰下蹲去拿地上的标枪和野兔。



    等他准备走时,黑虎和精灵的身影就从树丛中蹿了出来,两狗兴奋极了,撒腿在林子里跑动着,看着好像比高明程还熟悉下山的路。



    高明程心情也不错,欢快的吹起口哨来。只是他的口哨声,对于山中的动物们来说,却像是一种危机示警,所有的夜行动物们都纷纷避开这里。



    高明程一路快走,也花了十多分钟才回到家中。



    大山延绵不断,山峦起伏不定,晚风从一个山头,吹到另外一个山头,树枝摇曳,尤其是一大片的竹林时,竹子随风摆动着,远远看去,宛若波浪般,因此又有人称之为竹海。



    可惜这般景色,高明程无心欣赏。



    他的眼角余光平淡的掠过这些画面,大步回到位于牛尾岭山脚下向阳处的房屋里。



    院门虚掩,但客房借住的人已经入睡了,从外面看并没有灯光透出,房间里一片漆黑。



    高明程把野猪和野兔放下,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十一点半了。



    按照村里人的习惯,这个点,的确已经睡了,毕竟晚上没啥娱乐项目,并且不管是开灯还是点煤油灯,都要花钱,因此大家都习惯早睡早起。



    只是猎物不能过夜,得尽快处理了。



    所以高明程顾不得发出的动静,会不会把陈多福和他老婆吵醒了,他进屋把灯打开,再把电线牵出来,挂在墙壁钉子上固定好。



    他这堂屋的电灯泡不是固定在某个地方,就是为了方便把灯牵到外面来,可以照亮院子。



    有了灯光照明后,接下来就是取出杀猪刀、斩骨刀和菜刀等工具了,这些在接下来的切割中,都能派上用场。



    野猪的毛发又粗糙又脏乱,如果是用热水浸泡去毛的话,那泡过野猪的水都能瞬间变黑去。



    不过高明程一向是直接剥皮的,然后把猪皮往山里一丢就行。



    在他专心干活时,难免会发出动静来,不多时,陈多福披着一件外套,从客房那儿走了出来。



    高明程的家里有三间正房,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卧室,而卧室的房门,是开在堂屋里的,因此不管是灯光,还是剁肉的动静,都挺明显的。



    陈多福早就入睡了,在睡梦中隐隐约约听到动静后,他心里就有一个猜测了,等出来看到那头已经被剥了皮的野猪,立即眼睛一亮,残存的睡意都瞬间消失了。



    他忍不住说道:“明程,你厉害啊,居然又弄到野猪了!”



    他把袖子撸起,热情的说道:“我来帮忙!”



    高明程没有拒绝他的好意,一个人收拾野猪也不累,但两个人更好,快点收拾干净,也好快点睡觉了。



    他把带毛的猪头猪脚猪尾巴斩下,这个今晚懒得收拾了,放在一个箩筐里收着,上面再覆盖一个簸箕,可以防止老鼠偷食。



    那些好肉也都切割成一块块的,然后放进箩筐里收着,至于猪肚、猪肠子,那就得尽快收拾出来,不然臭的要命。



    陈多福帮着收拾这些内脏,他端着一个木盆,把东西拿到屋外去收拾,这样脏东西直接扔在外面,不会脏了家里。



    高明程则把猪胆取出,然后挂在屋檐下风干,这玩意是药材,可以留着自用,也可以攒多了拿去卖钱。



    他们发出的动静,陈多福的老婆也听到了,不过陈多福让她不用出来帮忙,孕妇又睡眠重,不知不觉她又沉睡了过去。



    只是在她的梦中,出现了大碗大碗的肉,而她在梦中敞开肚皮吃,吃的十分高兴。



    忙了大半个小时,高明程和陈多福才把事情忙的差不多了。



    高明程切了一些猪肝猪肺喂给黑虎和精灵吃,剩下的该收好的都收好了。



    “时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我洗个澡也去睡了。”高明程看向陈多福说道。



    陈多福点点头,他洗干净手,的确准备去睡了,但听高明程说要洗澡,于是立即说道:“家里没热水,你还得烧水才行呢。”



    高明程一摆手,三更半夜的,谁乐意烧水?



    与其烧水,他宁愿洗冷水澡!(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