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710章 修路
    “哥。”看到张成远,许多美和高明程一同和他打招呼,然后又问起许多玉的情况。



    许多玉还没有出月子,但在村里,能坐满月子的产妇,本就不多,大多数人能安安静静的躺个三天,就算不错了。



    “多玉挺好的,她奶水足,孩子也被她养的白白胖胖的,很漂亮!”说到漂亮两个字时,张成远憨厚的脸上浮现一抹温柔。



    “那肯定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五官清秀的很!”高明程笑着说道,上辈子,张成远的女儿算得上是村里新一代的村花,并且也是村里少有的大学生。



    算的上是集美貌与才华为一身的女子了,因此追求者络绎不绝。



    但正因此,这个外甥女挑花了眼,直到三十岁那年,才终于定下结婚,不过婚后也还算幸福就是了。



    许多美让张成远把他们带回来的肉和菜都拿回家去,因为中午他们会在张成远家吃饭。



    自己家里也有锅有灶的,但这么久没用,肯定积满了灰尘,要用的话,洗洗刷刷就要花费不少时间了。



    许多美带着小旭旭去了张成远家,高明程则领着家里的几条狗进山去了。



    不是去牛尾岭,而是去小富山。



    有阵子没回来了,高明程要去小富山查看一下果树的生长情况,顺便再看看修路的进度。



    今年九月他从赣南购买了一批脐橙果苗回来,种在小富山的另一边山坡上,为了今后方便前去打理果树,高明程决定把前往那边山坡的小路修缮出来。



    这事委托陈大松办,因为他在村里认识的人多,也比张成远会来事些。



    山路难行,但对于高明程和几条狗来说,那是小事一桩,一人五狗在山脚下走的飞快。



    小路是绕着小富山的山脚下修的,要把杂树清除掉,还要把坑坑洼洼的路面铲平,宽度要能通车才行。



    在山里修路,只能把地面整平,至于铺水泥,那是不现实的。



    但若是不铺水泥,来年春天时,这条路又会长满郁郁葱葱的植被出来。



    鲁迅先生曾说过,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这话是极有道理的,这条路修好后,陈大松他们必定会隔三差五的从这边经过,有了人类长期的踩踏,路面就会变得结实,不容易长草,即使长草,也不会长出灌木来。



    因为在灌木小的时候,就会被人一脚踩死了。



    十一月已是初冬,大部分树叶已经枯萎雕零,一年生的草本植物也纷纷枯死,一眼望去,和夏天的生机勃勃,形成鲜明的对比。



    一年四季,变化的不只是植物,也有人。



    在岁月中,树有树轮,人有年轮。岁月看似无影无踪,却用一柄无形的刻刀,在雕刻着世间万物,令它们发生改变。



    又是一年冬,再过一个月,就即将迎来91年了!



    从国际形势来看,今明两年,不少国家都动荡不已,发生了不少国际大事件。



    有人从中嗅到商机,从此一跃成为富豪。



    也有人折损在国际变化中。



    高明程回忆着几件大事件,最令他记忆犹新的,便是苏联解体了。



    那可真是一场盛世狂欢,只要有资本,有胆量,就能前去苏联做一番大事业回来!



    可惜,高明程两辈子都只是一个普通人,他或许会一些拳脚功夫,会一些经商手段,但也就如此了。



    江西距离苏联何止千里之远,高明程手里的这点钱,以及那点人脉关系,根本不能支撑他去苏联蹦跶。



    高明程在刚修好的小路上快步走着,心中闪过种种感慨,当听到前面有砍伐声时,那点虚无缥缈的小感慨,也就瞬间消失无踪了。



    高明程循声望去,看到陈大松父子三人,以及两个村里的中年人,正在合力修路。



    有人用砍刀将长势杂乱的灌木砍断,然后丢在路边晒着,等晒干水分后,就可以前来背回家当柴火烧了。



    也有人用锄头和铲子在挖土,将小山包挖平,再把挖出来的土填到旁边的坑里,如此就能把地整平了,最后还需要人用力的在上面踩几脚。



    “明程!你有空回来了啊!”陈大松先是注意到五条狗的动静,然后才看到高明程,他将手中的锄头柱地,把身体的部分重量倚靠在锄头上,借此休息片刻。



    “嗯,我回来看看,你们修路修了几天了?已经修了一半了,进度还行。”高明程和干活的人都打了招呼,又从衣兜里拿出一包烟来,将烟盒拆开后,每个人都散了一根烟。



    有人接过烟后,就摸出裤兜里的火柴,把烟给点燃了,他身边的人见状,纷纷把手里的烟递过来借火。



    但也有人暂时不抽烟,便把烟别在耳朵上。



    这个动作,是烟民经常做的。因为把烟放进口袋里,很容易弄坏,但把烟别在耳朵上,就能够规避这个风险了。



    并且,越是名贵的烟,越要别在耳朵上,因为这也算是一种无声的炫耀了!



    要是得到一根好烟,不在耳朵上别上半天再抽的话,那都是对不起好烟的价钱!



    陈大松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香烟的滋味入口后,瞬间就提神醒脑,像是已经把身上的疲劳给带走了。



    抽烟解乏,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陈大松说道:“已经干了三天了,把今天干完,再干两天,应该也就差不多了。”



    这和高明程预估的也差不多,于是高明程说道:“你们继续干,我去前面看看。”



    和陈大松等人告别后,高明程领着五条狗,继续往前面走去。



    跟之前不同的是,前面的路难走很多了,需要一边走,一边用手把杂乱丛生的灌木给挡开。



    这些灌木中,最多的就是那种小竹子了,长得细小不起眼,但密密麻麻的,人从中走过时,一不小心就会刺到皮肤。



    高明程身形灵活的从中穿梭而过,不多时,就来到种植脐橙的那片山坡了。



    山脚下被铁丝网围着,但每隔一段路,就有一扇预留的门,从门里进去,就能进入小富山了。



    柑橘、橙子、柚子之类的树,是四季常绿的树种,因此在十一月时,这些脐橙的树叶依旧碧绿。



    从树叶上,就可以看出树的生长情况了。



    高明程看着那些新长出来不久的嫩叶,心中颇为满意,除了一开始死了几棵树,后面并没有再死过树了。



    高明程在脐橙林中查看了一圈,然后并没有下山,继续从山脚下回去,而是翻越小富山,直接走到鸡舍那边去。



    小富山一共近三百亩地,即使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想要翻越小富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好在山上除了果树,并没有其他的杂树,而果树与果树之间,是预留不少空位的,而在这些空位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只是有些草已经枯萎了,而有些草仍旧是碧绿的,甚至还长着一大片的紫花地丁,只不过现在紫花地丁还没有开始开花。



    等紫花地丁开花时,就能给色彩单一的冬天增添一分色彩了。



    高明程一路快走,很快就看到一大片的橘子树和柚子树了。



    此时橘树的树梢上,只有绿叶,并没有橘红色的橘子了!



    高明程今年都没有往外卖橘子,小富山的橘子产量,还不算特别高,他吃一些,送一些,再批发一些给黄大志,不知不觉中,橘子就已经快被消耗一空了。



    当然了,橘子树上没有橘子,并非是他们全部吃完了,而是提前摘下来,储藏在杂物间里。



    因为不摘下来的话,山中的鸟会来啄食,并且一旦打霜,就有发黑坏掉的风险。



    不过相比起桃子、梨子等水果,橘子已经算好的了,因为它好歹还有橘皮对它进行保护。



    至于皮更厚的柚子,哪怕是现在,都可以好端端的挂在树梢上,因为,它皮厚不怕鸟啄啊!



    高明程上次回来时,看到柚子还是青色的,但现在再看,就看到柚子已经变成橙黄色的了。



    一个个柚子有皮球那么大,不停的散发出诱人的柚子香味。



    这种香味一点都不名贵,但人们闻到这股香味后,立即会被柚子的香味吸引住了,因为它很清爽,有提神醒脑的功效。



    高明程也被吸引了,他随手摘了两个柚子,打算带回去吃。



    刚摘的柚子,最好不要马上剥开吃,将之放在角落一阵子后,柚子的皮会更好剥,柚子肉也会更香甜。



    这其中的科学依据,高明程不知道,但他知道结果就行。



    巡山回去后,已经十一点了。



    高明程回到自家看了一下,发现陈多福夫妇已经从客卧搬走了,因此房门是虚掩的,打开一看,木床上铺着一床旧床单,这样可以隔绝灰尘。



    陈大松家的新房子已经建好了,不过还没有办酒的,陈大松为了照顾客人们都有时间前来吃酒,就把乔迁酒席就定在年前了。



    高明程进了客卧,然后从里面的木架上搬起一袋子油茶籽来。



    他一共有五袋半的油茶籽,经过去壳晒干后,已经可以送去作坊榨油了。



    不过在榨油前,高明程还需要把这些油茶籽带走。



    高明程一次搬两袋,来回三次后,才把所有的油茶籽都搬到屋檐下。



    冬阳倾洒而下,虽然热力一般,但中午的太阳,依旧晒的人身上暖洋洋的。



    把这些油茶籽的袋口敞开,就放在屋檐下稍微晒一下,高明程摸了下黑虎的狗头,说道:“走,吃肉去!”



    黑虎似乎听懂了,立即汪汪叫着,尾巴一摇一摆的,一看就很高兴,其他的狗狗见状,也纷纷摇起了尾巴。



    高明程就这么领着五条狗,浩浩荡荡的朝许多玉家走去。



    还未走到山坡那里,大老远就闻到浓郁的肉香味了。



    高明程闻着味道,就知道大铁锅里肯定在炖着骨头汤了。



    果然,高明程到了后,就看到许多美正在切冬瓜,等把冬瓜切好后,掀开大铁锅的锅盖,一股白雾瞬间扑面而来。



    白雾散开后,人才能够看清大铁锅里的情况,里面果然在炖骨头汤,除了骨头汤,锅里还煮着一大块的五花肉。



    原来许多美把五花肉和骨头一起炖,等肉炖的差不多了再捞出来切碎,准备做成红烧肉吃。



    这样做的话,能更省时省力。



    把五花肉捞出后,许多美就往大铁锅里放切好的冬瓜,等冬瓜熟了后,这就是一锅冬瓜骨头汤了!



    “多美,你站累了没?我来切肉做菜吧。”高明程上前,准备接替许多美做饭。



    但许多美并不领情,虽然她孕肚微微凸起,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状态还不错,并不觉得很累。



    “不用,菜也简单,就一大锅的汤,再炒一个红烧肉和生菜就行。”许多美指着一旁已经洗干净的生菜,这是张成远种的,生菜的个头还不算很大,但已经能吃了,并且菜叶子十分的嫩。



    看到生菜,许多美就想起高明程弄出来的炸鸡和汉堡了。



    于是许多美就问高明程打算什么时候把炸鸡店开起来。



    这事高明程有安排,为了开炸鸡店,他早就买好冰柜放货了,只是那些冰柜暂时放在幼儿园那边而已。



    高明程说道:“白羽鸡好买,金玲的娘家前不久也开始买了白羽鸡的鸡苗来养,听说养得不错。再过二十来天,就可以出栏了。”



    “生菜也好买,这次我让哥给我们家种了很多的生菜,看生菜的大小,也快可以食用了。”



    “至于店名我也想好了,但了……”



    高明程的话戛然而止,立即引来许多美好奇的看向他。



    高明程无奈一笑,说道:“有原材料,有配方,就随时可以开店,不过我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店面和店员!”



    高明程分身乏术,并且在做生意赚钱上,也不如前世那么热衷,懒散之下,炸鸡店迟迟还没有开起来。



    许多美心想,这事还得靠自己!



    于是她说道:“我看好一家店面,就在县委那边,那店铺是幼儿园的一个学生家的,上次我无意中听她提起,说是之前租的人不租了,于是空了下来,我听着位置不错,但还没有亲自过去看看的。”



    既然许多美有看好的店面,那就好办了,高明程立即说明天自己就去那店面看看,如果店面合适,就先租下来,装潢之后,就能把炸鸡店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