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民写得一笔烂字。

    李世民是生活在秦汉之后的人,嬴政让他写了几行字来认,发现自己也能辨别出一些。而李世民又能从记帐本上认出仙民所写的字。

    这让嬴政对自己刚得出不久的结论产生了动摇。

    这些人真的是生活在仙人治下的仙民吗?还是说,其实他们是又生活在李世民所在的大隋之后。

    多想无用,他迟早会知道的。

    这一番研究下来,时间已经不早了,三个人没有一个有基本的烹饪能力,不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李世民在纸上写字建议,一事不烦二主,还是去找陆根水吃饭吧。

    当然不能空手上门,李世民从能存物不腐的空间里拿出一个之前没打开过的包裹,向他们挑了挑眉,拿出了一块熏肉,在山上没吃到的。

    母亲准备的哦,好多好多呢。

    刘彻仰头哈哈大笑:“看来都带了不少。行,就先用你的。”

    李世民就今天,揣摩人说话的本事大涨,不用完全听懂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也不由得笑了出来,觉得跟汉武帝想到一起去了,他也很厉害。

    他们俩恐怕跟他一样,带了高价但不占地方的物事,譬如母亲让他贴身带着的羊脂玉佩;带了能用但价值不算太高的物事,如他的铜首饰,始皇的布帛。

    以及最占地方但也是非常有必要带着的:饱腹经饿的肉干和饭团,在山上两天都没有吃完。

    没办法,又不知道这里用什么钱币,总不能拿黄金白银跟人买农家饭菜吃。如果不能成功进入村落,他们可能要在山林里待很久伺机而动。李世民射术再好,也不能指着他天天打猎。林中生火还会暴露自己。

    肉干就是非常有用的储备了。

    当然,现在吃剩下的就不用作为干粮储备了,可以拿来向农夫换取食物。

    嬴政已经准备好吃苦了,虽然这是个富庶的村子,但毕竟也只是个村子,能吃到什么是不用太指望的,有自己带的肉干,至少可以弥补一些。

    不过走出这个院子里,他忽然想到了帐本上记的那些菜名。

    虽说菜多肉少,可是……也常常见有肉食的记录啊,鸡、鸭、肉……甚至牛肉。

    这个时候,村里突然冒出了很多孩子,几个十岁左右的孩子呼啦一声从他们身边冲过去,几乎撞到嬴政。嬴政听刘彻在那奇怪:“之前都藏在家里不出来玩?只见到几个幼童,大孩子现在才见到。”

    他也觉得奇怪,接着话音道:“看青壮人数似乎不对,若是仙宫,难道仙人之间也有交战么?”

    一个村子少青壮,那还能是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打仗把人拉去当兵,没死在外面也在军中回不来。

    这个村子的青壮年男女还是挺多的,但明显比例不太对,老人太多了,以这些老人的数量来推断,二十至四十岁的青壮年男女应该更多。

    平民活不到很老,如果一个村子里老人的人数不少,那只表明这是个人口繁盛的大村落,青壮年人数会更多。仙民也会老的话,这其中的道理应该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看见这么多青壮。

    能把一个村子弄到老人比青壮多,连健妇都没老人多,这战事该有多激烈?刚开启与匈奴连年大战序幕的刘彻可能还没什么直观概念,从战国之世而来的嬴政对此不能更理解了。

    刘彻点了点头,又摇头。

    他看这些人的表情,也不像家家都有青壮战死的样子啊。

    李世民听见他们在后面嘀嘀咕咕,奈何他听不懂。若是听懂,必会觉得心有灵犀,原来他和两位名垂千古的天子有同样的疑问!以后能说了他一定要跟耶耶去说,就算耶耶不信也要说!

    陆根水家里有三个小孩,开饭前白二英先在门口中气十足的大喊了几声,不一会就看见三个不同年纪的孩子狂奔回来。

    老大家生了两个,小儿子自己养着,大女儿一直在老家他们带。

    老二家生了两个闺女,不过老二夫妻俩疼小孩,他们带了几年之后,到上学年纪就接走了,多花钱也要在城里上学。

    老三最没谱,生了两娃老婆离婚了,全丢在家里叫他们养,陆根水吵了他好几次,他也只答应多打点钱回来。

    女儿生的不用他管,省了不少心。

    李世民递上了熏肉,陆根水就明白了。问白二英:“今天饭多不多?”

    “多一点也不够两个大男人吃。”白二英抱怨,“他们要来吃饭也不早说,现在怎么来得及弄。”

    看在那块肉的份上,她到底还是想了办法,跑了几个邻居家凑了半锅饭回来,肉也切去了半块。

    真不值当,一块不大的熏肉而已。

    很快李世民也知道自己拿来的肉有点少了。因为桌上本来就有一大盘炒腊肉,虽然看起来确实还是菜多肉少,但一大盘子,里面的腊肉是切片炒的,看起来也很不少了。

    多了他们三个人吃饭,拿来的肉可顶不掉他们吃了的份。

    李世民还小,脸嫩,一下就红了脸,有点坐不住,想回去再拿几块肉过来,被刘彻踩住脚按在凳子上。刘彻心里估摸了一下,对这个村子的富庶程度又高看了一眼,原先怕太惹眼没拿出来的金子,大概可以拿出来试试水。

    短衣的袖子塞不了东西,不过他腰上系了个专门做的钱袋。刘彻摸了摸,捻出块最小粒的碎金,递给了一家之主陆根水。

    “什么东西?”陆根水接过来,略显惊讶,“你们在山里还淘过金?”

    但这金子不太像淘出来的,陆根水也不太懂。大孙女陆星星立刻伸长了脖子看爷爷手心的黄金,然后失望地坐了回去,跟旁边的堂弟堂妹说:“没我妈的金项练好看。”

    汉朝的黄金纯度相当高,但绞碎了一小粒当然没设计过的首饰好看,刘彻亏得没听懂她说什么,要听懂了,一激之下摸个金首饰出来,还不知道会不会惹麻烦。

    嬴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陆根水,见他有点吃惊,但没有特别惊喜乃至不安的神情,便知道他们果然还是小看了这个村子。

    陆根水自己估摸了一下这一小粒黄金的价格,还是挺高兴的,跟他们比划着说:“那你们就过来吃饭吧,以后多做点菜,先在我家吃一个月。”

    这黄金还没一个戒指重,可能两三克的样子,陆根水不太清楚金价,不过上次听儿媳妇提过一嘴,好像不到三百。

    他又不是做慈善的,借个房子还能借人气养一养屋子,在他家吃饭他总要赚点吧,不到一千块钱三个人吃饭,两个青壮加一个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每顿配肉,给他们搭伙一个月很可以了。

    主要是菜都自己家摘的,省下成本了,不然他还不肯呢。

    刘彻看他竖起一根手指头——不可能是一年,也不可能是一天,那就是一个月了。

    也行,他还不至于无知到不识人间烟火,看这老头表情略有狡黠但没什么心虚的样子,大概这点金子在这里也就值这么多吧。